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被逼复婚又屡遭家暴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被逼复婚又屡遭家暴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生我,养大我,我的40岁妈妈和家暴55岁老爸离婚?
最好尊重妈妈,你妈再婚也是你爸逼的,只要他们两个相爱,没有什么不可得,你也那么大了,你应该孝顺你妈,你可以努力找个女友结婚,没有必要去干涉他们的婚姻,你已经成年,要理解妈妈,試着接受,你会很幸福的。
你这样做不对。
你妈是成年人,她的婚姻她自己做主。作为儿子,你有建议权,没有决策权。
一个不懂得为自己做主的女人,不管她走哪条路,都不会得到幸福。
你妈现在的问题不是跟谁离婚跟谁复婚,而是她知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?
把问题摆出来,帮你妈分析利弊,搞明白她的真实想法,让她自己去抉择。否则,你的任何拆散和撮合,都是在帮倒忙。
以上解答仅代表个人观点。如有不同见解,欢迎留言探讨。
我的看法,都要给每个人空间,都要设身处地的想想他人,不管是父母子女还是外人应该都一样,如果要按个人意见个人感受困住限制别人自由,使别人不舒畅难受,也是自私的行为!
黄冈一男子求前妻复婚不成,为泄愤竟打砸前岳父家,你怎么看?
这就是一个“法盲”做出的违法犯罪行为,在他的眼里为所欲为就是他的标准,拳头底下出真理,是个无可争辩的糊涂认识。1、你的行为严重损坏了你前妻的身心健康,你要求复婚必须要得到你前妻同意和认可,不能轻率地做出违法的行为;2、复婚不成泄私愤,打砸前岳父住宅,造成较大的损失,这完全就叫毁坏私有财产罪,必须受到法律惩处,绝不能纵容这种行为任其发展,要坚决果断制止和打击;3、即然你和前妻没有复婚,那就是两个自然人,你去打砸前岳父住宅,就是一种暴力侵害和侵权,就必然按法赔偿损失和承担应该负起的责任。所以说,求婚不成反道事实报复手段,实施犯罪活动还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,悲哀、悲痛。你的这种过激行为,要你付出沉痛违法代价。
谢谢邀请,这就是—个村霸,法盲,打砸前岳父家的,为了和前妻复婚,如果真的被他这种淫威所吓到复了婚,他更加会为所欲谓威,变本加利,他本身就是一个精种变态狂,他这种人坚决不能和他复婚,如果他想和前妻复婚,不用这种极单的下三烂的手段,反过来说可以用温情,用实质行动来表现,来感化他的前岳父,和前妻,还是有希望的,复婚是一种好的开端,他可以从零开始,来培养感情,相互包容,相互体谅,可他这样做不仅违犯了法律,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惩。
兰某与陶某女儿小琴(化名)本是夫妻,后来双方离婚。但兰某一直想与小琴复婚,曾多次到陶某家中寻找小琴。由于小琴在福建务工,并且小琴本人也并不想与兰某复婚,兰某又一直找不到人,所以将岳父家中物品砸坏泄愤。
民警发现兰某不但是个十足的“恶女婿”,还还存在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,是个名副其实的“武村霸”,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向,行为十分嚣张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兰某已被黄梅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。
看到这样,为小琴(化名)感到幸运,摊上这样的家伙,所幸已经离婚。否则,面临的可能是无穷无尽的家庭暴力。
不过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犯罪,其必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,受到法律的严惩!
根据该男子的行为,其随意打砸他人财物,涉嫌毁坏财物罪。根据法律法规:
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至于本案财物的损失还得通过物价鉴定部门进行价值鉴定,方可确定最后的金额。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,“数额较大”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;“数额巨大”为五万元以上。
谢谢邀请,我来回答问题。
此男子行为如果如题所说全部属实,则此男为典型的渣男!认定原因如下:
第一,婚内对妻子家暴,致使妻子身心受到严重损害,生活在巨大的恐惧和痛苦当中无法忍受,致使家庭解体。虐待自己的妻子女人,如此无情无义,心黑手狠的恶徒,简直令人发指。
第二,在离异后,不思悔改,无理纠缠前妻,影响前妻正常生活。是为无赖。
第三,在复婚目的不能实现时,竟然不顾尊长和法律,对岳父家进行打砸。是为无德无知无法无天之人。
如此行径,渣男无疑!对此种渣男,不理睬,不纠缠,不惧怕!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!
谢邀请!这样冷漠无情的男子谁跟他谁就要倒霉,只因他冷漠和家暴前妻才跟他离婚,他那样的嗅脾气找不到老婆了,又想跟前妻复婚,有志气的女人是不会跟他复婚的。复婚不成还把老岳父岳母家砸的乱七八糟的,这还是人吗?警察按法律法规严惩,让他坐几年牢都不解狠……这个男人心狠毒辣永远都找不到老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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